{{ $t('FEZ002') }}輔導室|
(欲參賽者務必詳讀附件資料)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6月8日藝視字第1100002026號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三、校內收件報名時間:110年9月1日(三)至9月13日(一)止
(請務必於期限內繳交,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收件地點:輔導室資料組
五、校內評選日期:110年9月16日(四),上午10點至12點。
六、獎勵辦法:除依據校內獎懲辦法辦理敘獎,另頒發「簡和雄老師獎金」:
第一名,取1位,獎金800元;第二名,取2位,獎金500元;第三名,取3位,獎金300元。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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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6-23
{{ $t('FEZ014') }}2021-09-13|
{{ $t('FEZ004')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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