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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第4點,業經桃園市政府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00159419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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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第4點,業經桃園市政府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00159419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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