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轉知本校公務人員同仁,如有意願擔任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者,請經過直屬主管同意後於11月1日前填表(如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說明:
一、本考試時間、試區如下:
(一)三等考試:110年12月11日至同年月13日(共計3日),試區為啟英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啟英高級中等學校。
(二)四等考試:110 年12月11日至同年月12日(共計2日),試區為啟英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啟英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青溪國民中學。
(三)五等考試:110年12月11日(共計1日),試區為本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青溪國民中學。
二、另為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一)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桃園市政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依考試期程全程參與)。
(二)為利考選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 介接比對是否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等不得外出之情形, 爰請於報名時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如已施打疫苗者,請填報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所記載之接種日期。
三、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試務工作人員皆應施打疫苗,爰本考試試務工作將優先遴聘具監場經驗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者;若經桃園市政府遴聘而尚未施打第1劑者,考選部將專案造列優先施打疫苗名冊,提供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核定,注意事項如下:
(一)前開名冊僅造列未施打第1劑疫苗之試務工作人員,爰請據實填報旨揭表件有關疫苗施打情形,填報不實,自負刑責;另施打疫苗種類未定且不可挑選(依指揮中心屆時核定為主),且須切結下列事項:
1、同意接種疫苗後,於考試試務期間執行原訂各項試務工作(考試試務期間,包括正式考試前後作業時間,以及颱風備案之延期考試時間,或因疫情發展延期考試時間)。
2、接受專案優先施打疫苗後,無故拒絕執行原訂各項試務 工作,由任職機關依相關規定議處(確因特殊情形致無法執行時,須另經考選部書面同意)。
3、已充分了解接種疫苗後可能會有不良反應(有關各類疫苗接種須知,請參考疾管署網站/COVID-19防疫專區/疫苗簡介)。
(二)接受專案優先施打疫苗之試務工作人員,同一職務於考試全程由同一人擔任,不得於期間中途更換人選。
四、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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