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1 年 1 月 2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100000011號函及 11100000016 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 10 屆第 4 會期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及其他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常務職)主管職務加給分別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3萬8,350元及3萬1,480元。

四、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111年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行通知。

五、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項加給表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2-17|

{{ $t('FEZ005') }} 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