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1年4月26日桃市文資字第1110010082號函辦理。
二、為深化本市公有單位對於文化資產的認知,以具體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本局
訂於111年5月17日上午9時至12時假文化局5樓團體視聽室辦理「有形文化資產講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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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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