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工作人員招募一案,敬請貴單位轉知所屬員工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
說明:
一、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5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595號函所示,本次參加本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者,准予補假2日;另工作費為主任管理員為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為2,200元、監察員1,800元、預備員1,800元,先以敘明。
二、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前以111年3月3日桃市壢民字第1110009782號函請本校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在案,惟查目前人力尚有不足,請本校員工如仍有意願報名選務工作者,可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電子郵件l(1111126date@gmail.com)逕送桃園市中壢區公所陳姿佐小姐報名;如係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則僅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
三、檢附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登記資料卡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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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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