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用人單位職缺申請一案。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3月1日發創字第1125000592A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109年4月起推動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係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協助勞工參與由政府機關(構)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獲取工作津貼。依本計畫第6點及第16點規定,本計畫實施期間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112年6月30日),爰勞工申請登記至112年4月30日止,上工期間不得逾6月30日。
三、為避免民眾上工時數過短,如用人單位尚有職缺需求,可儘早提出申請,並填具工作機會申請表,免備文以電子郵件(oes.gotowork@gmail.com,來信主旨請繕打:新職缺申請-○○局(單位名稱))回覆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四、檢附本計畫規定、新版進用人員注意事項及工作機會申請表等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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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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