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衛生福利部製作檳榔警語貼紙設計圖檔,協助加強宣導兒少拒檳並張貼相關宣導品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11月17日桃社兒字第1120114533號函辦理。
二、 有鑒於監察院持續關注兒童與少年檳榔危害防制議題,爰衛生福利部製作檳榔警語貼紙(圖檔ai檔可於以下網址https://reurl.cc/RyQmoz下載運用),請貴校協助宣導禁止販賣、交付檳榔給兒少,並利用衛生福利部委託製作之檳榔警語貼紙設計圖檔,宣導未滿18歲者不得購買及嚼食檳榔、不販售檳榔予未滿18歲者等資訊,以保護兒少身心健康。


{{ $t('FEZ003') }} 2023-11-21

{{ $t('FEZ014') }} 2023-12-21|

{{ $t('FEZ004') }} 2023-11-21|

{{ $t('FEZ005') }} 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