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1份,歡迎本校原住民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3年8月1日府原教字第1130208000號函辦理。
二、具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於該年度擇一日放假。歲時祭儀屬跨年度者,依公告年度為準,如:本(114)年度公告,卑南族為12月15日至115年1月5日,若為115年1月2日放假者,以114年度計。
三、檢附原函影本、114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及附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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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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