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3月3日桃教中字第1060049121號函。
二、甄選名額:正取一名,並擇優備取二名,應試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則錄取從缺。
三、工作地點:桃園國中(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
四、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教育相關系所尤佳。
(二)具資訊能力素養:Word、Excel、Powerpoint、基本網路等操作使用及公文
寫作。
(三)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有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具學校行政工作
經驗者尤佳。
(四)能配合業務需要適時加班。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桃園市自主學習3.0實驗室」計畫執行及經費核銷等行政業務。
(二)協助「桃園市自主學習3.0實驗室」課程實施、學生管理、教學環境及
設備之管理。
(三)協助「桃園市自主學習3.0實驗室」媒合大專院校課程之行政聯繫作業。
(四)諮詢月會議程提報及會議紀錄整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聘期與薪資標準:
(一)聘期:
自桃園市政府核定後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俟後再視經費撥補情
形及工作表現續聘。
(二)薪資: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
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大學畢每月35,120元(碩士畢每月40,165元)
支應,並辦理參加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七、報名方式與時間:
(一)報名時間:113年9月3日(二)上午9時至12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現場報名,請填寫相關表件(如下)後送至本校人事室。
(三)檢附資料:
1.報名表,詳如附件的簡章內的附件一。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學、經歷或其他相關有利證明或證照影本。
5.委託報名需繳交委託書,詳如附件的簡章內的附件二。
(四)連絡電話:03-3358282-710人事室。
八、甄選方式與時間:
(一)甄選報到時間:
113年9月4日(三)12時45分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二)甄選方式:
1.方式:
(1)13:00~13:40進行基本電腦能力操作40%:word、excel、Powerpoint、
基本網路使用。
(2)14:00開始進行口試60%:每人約15分鐘。
(三)甄選地點:本校電腦教室及校史室。
(四)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依規定函報桃園市政府核定後,於本校網站公告。
2.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或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不得有異議。
3.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3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據桃園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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