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2日桃教秘字第1130084017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性別友善訴願環境,使孕婦、與嬰幼兒或年長者同行之女性及新住民可以安心諮詢訴願流程、順利完成提起訴願程序,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設有簡易舒適之書寫區,並提供童書、繪畫用具、書報等借閱服務。另因提起訴願有法定期間限制,故為便利民眾於時效內為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建置有「桃園市政府訴願便民服務系統」提供線上聲明訴願。
三、前述性別友善協助措施與訴願程序簡介,業於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網站(https://legal.tycg.gov.tw/cp.aspx?n=11303)宣導說明。基於現行民眾持有智慧手機普及性高,爰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將前揭網站連結製作QR-Code,以利民眾可迅速透過手機掃碼方式知悉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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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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