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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有關本校考試規則辦法修正一案,詳如附件並於即日起實施。

{{ $t('FEZ001') }} 註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1.本校考試規則依據113年11月06日成績審查會議決議,陳校長核定後修正。

2.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一)款及第六條第(二)款,詳如附件,並於即日起實施。新版規則紙本文件同步於班級公告。

3.提醒本次修正案重大變更事項:為使學生習慣會考非選作答卷應使用黑筆,故修正所有非選作答卷需使用黑筆作答,以段考為例即為寫作測驗、數學、英語等考試科目需使用黑筆,未使用黑筆作答者,寫作測驗扣1級分,其它考科成績扣5分計算。餘項修正未新增違規事項,僅確認原違規事項扣分依據及方式,詳如附件粗黑體及底線加註。
 



{{ $t('FEZ003') }} 2024-11-08

{{ $t('FEZ014') }} 2025-01-01|

{{ $t('FEZ004') }} 2024-11-08|

{{ $t('FEZ005') }} 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