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3/15園遊會9:00-12:00
有市圖行動書車入校提供書籍借閱
當天同學可憑學生證借還書,若未曾使用恐有借閱證期滿五年的問題,請參考以下展延辦法多加利用,謝謝
依據本館閱覽規定:「借閱證期滿 5 年,應辦理資料核對,方能繼續使用。」 因此您需要與本館核對您的基本資料後展延借閱期限,方可借書和使用電子資源。 展延方式有2種: (1) 請攜帶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正本或影本、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擇一即可)至本館任一分館櫃檯,填寫「桃園市立圖書館讀者個人資料維護申請單」,現場立即展延您的借閱證期限。 `※若非本人,如委託父母協助展延,須攜帶雙方身分證件(學生若無身分證則需攜帶戶口名簿)※` (2) 請將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連絡電話一併mail至libhyint@mail.typl.gov.tw (檔案請在2MB以下,超過會寄送失敗),標題註明「借閱證展延」,待審核通過後(約3個工作日),將展延您的借閱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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