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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1號函辦理,並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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