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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檢送「115學年度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等表件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4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50070588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外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三、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收件。
(二)送達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會議室」,並請註明「參加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三)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5248168或03-5216121轉273或27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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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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