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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本市教師擔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全國不適任教師處理人才資料庫」調查員及輔導員一案(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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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本市教師擔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全國不適任教師處理人才資料庫」調查員及輔導員一案(詳如附件)。

說明: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2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109194A號函辦理。
2.如本校教師有意願擔任上開人員,請填寫「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調查員或輔導員推薦表」及「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調查員或輔導員願任同意書」於108年10月14日前送人事室辦理。
3.上述推薦表及願任同意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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