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校公務人員同仁,如有意願擔任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者,請經過直屬主管同意後於11月8日前至人事室填表報名。
說明:
一、本考試三等考試訂於108年12月14日至同年月16日;四等考試訂於108年12月14日至同年月15日;五等考試訂於108年12月14日舉行,並商借啟英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啟英高級中等學校(三等及四等)、本市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四等及五等),以及本市市立青溪國民中學(四等及五等)為試區。
二、遴薦人員填具推薦表時,需同時選擇擬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請擇一試區及考試等級參與),凡經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遴聘要點審核,合於遴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遴聘。
四、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五、另各試區僅提供有限停車位,請監場人員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