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參加本區選務作業中心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參訓人員辦理公假及補休事宜。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08年12月9日桃選一字第1083150308號函辦理。
二、本區選務作業中心訂於108年12月14日、16日及18日止,辦理本講習,請參加講習之公教人員,憑本區選務作業中心講習通知書函向學校辦理公假手續。
三、至如因課務或其他因素須參加假日場次之選務工作講習者,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91年11月18日局考字第0910037132號書函意旨,凡事先經學校推薦(同意)人員,或逕行參與選務工作,但事先向學校報備有案者,同意准予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