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銓敘部修正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6條第2項第1款但書所定優惠存款範圍一覽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7條第4項第1款、第2款所定離退給與範圍一覽表」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7條第4項第3款所定優惠存款範圍一覽表」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銓敘部修正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6條第2項第1款但書所定優惠存款範圍一覽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7條第4項第1款、第2款所定離退給與範圍一覽表」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7條第4項第3款所定優惠存款範圍一覽表」。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8年11月18日部退一字第1084862993號函辦理,
並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另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如訂有董事長及總經理退離相關規定,請依程序報送核定
或備查,並由桃園市政府函報銓敘部認定。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