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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公立幼兒園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得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公立幼兒園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得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
說明: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16842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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