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轉知本校公務人員同仁,如有意願擔任109年高普考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者,請經過直屬主管同意後於6月22日前至人事室填表報名。
說明:
一、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訂於109年7月17日至同年月18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訂於109年7月19日至同年月21日舉行,並商借本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及本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二、填表時,需同時選擇擬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請擇一試區及考試等級參與),凡經桃園市政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為普通考試監場人員,則7月17日、18日皆須參加;高考三級,則7月19日至21日皆須參加)。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遴聘要點審核,合於遴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遴聘。
四、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五、另各試區僅提供有限停車位,請監場人員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轉知遴薦人員若受聘參與試務工作,於擔任監場人員期間需自行配戴口罩;若14天內曾經到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入境後須居家隔離檢疫地區旅遊者或有發燒、呼吸道症候(咳嗽、喉嚨痛、打噴嚔)等症狀者,請勿前往試區,並請通知本府人事處承辦單位(企劃科科員劉姲妏,電話03-3322101分機7312),俾利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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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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