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及「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桃園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暨本校全體合格教師109年8月28日至同年月31日公開票選之結果辦理。
二、本校109學年度推薦擔任本市國民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及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教師代表票選結果如下:
(一)正額代表:教師洪○嫃。
(二)候補代表:教師黃○琪及教師羅○傑等2人。
{{ $t('FEZ003') }}2020-09-01
{{ $t('FEZ014')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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