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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經教育部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說明如附表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經教育部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說明如附表。

說明:依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15002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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