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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設有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之學校教學活動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

{{ $t('FEZ002') }} 輔導室|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907868號函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辦理。
二、 承上,全校(園)師生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有關音樂課程之歌唱或吹奏樂器等教學活動,若無法配套口罩進行之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三、 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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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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