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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本(111)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本校行政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與登錄

{{ $t('FEZ002') }} 人事室|

本(111)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本校行政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與登錄。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11年1月24日桃政預字第1110000484號函辦理。

二、因農曆春節將屆,請行政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三、請同仁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四、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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