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有關本校111年度(1月至12月)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事宜,請比照往年方式預先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如下:
1.申請健檢對象,以年滿40歲(70年12月底前出生者)之編制內正式公教人員為限【自111年1月1日起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但年度內留職停薪者,須於復職後始得申請本項健康檢查補助。另年度內退休之人員,仍得列為受檢對象,惟應於退休前完成檢查。
2.本項健康檢查以每二年申請一次為限。檢查費用自111年1月1日起每人調整為新台幣4500元(原3500元)之額度內覈實給予補助,低於4500元以實際金額核銷,如有超出,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年滿50歲以上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自108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年新臺幣3,500元,或每人每2年7,000元】
本校編制內教職同仁凡年滿40歲以上,如今日參加中祥醫院之健康檢查且符合健檢補助者,請於今日逕洽人事室事先填寫健康檢查申請書,並於事後檢附「健檢收據」辦理核銷,人事室敬祝大家健康平安!
※40歲以上自111年1月1日起健檢補助調整為每2年新台幣4500元(原3500元);50歲以上自108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年新臺幣3,500元,或每2年新臺幣7,000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4-01|
{{ $t('FEZ005') }}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