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詳情請參閱附件的簡章)
一、聘期及支薪方式:
(一)助理員聘期自民國111年2月24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30日止(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無年終獎金及資遣費)。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如不適任,則不予繼續聘用。
(二)聘任期間按時計資,到校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每小時薪資176元,每日工作以八小時為限,必要時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
(三)聘任期間須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依勞退條例提撥退休金,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不得異議。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自付額則由個人負擔。
二、聯絡方式:本校輔導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聯絡人:孫慧琪主任、陳品涵組長,電話:03-3358282(分機610、650)
三、報名日期與方式:
1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將報名表(如簡章附件一、二)親送至本校輔導室,並檢附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進行資格審核。(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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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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