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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訂於113年3月12日進行「中小學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言詞辯論,請現職代理教師或學校教師會代表表達意見或提供論述。
說明:
一、「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簡稱「代理教師工會」)係依工會法成立,為全國唯一以代理及代課教師為主要成員之教師工會。
二、憲法法庭於112年1月11日決議受理張○○就代理教師敘薪問題所提出之釋憲案,並訂於113年3月12日上午進行言詞辯論。
三、該會依憲法訴訟法第20條聲請提供專業意見(俗稱法庭之友意見書)供憲法法庭參考,為了解代理教師敘薪1國多制對現職代理教師的影響,若有相關意見請於112年12月20日前上網至https://reurl.cc/A0Lnpe填寫,該會彙整後將列入「法庭之友意見書」提供憲法法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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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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