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勞動部112年11月23日訂定發布。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1日總處培字第1120024652號書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勞動部為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之知能培訓,並執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5項規定,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爰訂定上開要點。
{{ $t('FEZ012') }}
{{ $t('FEZ003') }}2023-12-11
{{ $t('FEZ014') }}2024-01-10|
{{ $t('FEZ004') }}2023-12-11|
{{ $t('FEZ005')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