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總務處|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13日桃教秘字第1120125091號函辦理。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DM」、「勞動部認可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名冊」詳如
附加檔案。
三、如有「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相關問題,可協助洽詢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服務專線,電話:(03)335-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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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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