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勞動部於112年12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20205536號令修正發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13日桃教秘字第1120125091號函辦理。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DM」、「勞動部認可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名冊」詳如

附加檔案。

三、如有「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相關問題,可協助洽詢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服務專線,電話:(03)335-9606,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2-14|

{{ $t('FEZ005') }}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