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4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3年3月22日修正發布並自同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4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3年3月22日修正發布並自同日生效。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3年3月22日公評字第1132260050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保訓會為利彈性實施教與學考評方式,俾增進學習及分享成效,爰修正本要點第4點第2項,考評內涵由導師參考受訓人員「授課具體表現及授課滿意度」,調整為參考受訓人員「訓練成果分享具體表現」,評定成績,以應實需。

三、前開資料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培訓最新消息」及「法規及函釋」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3-30|

{{ $t('FEZ005') }} 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