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重申桃園市政府差勤管理規定,請本校同仁確實依照辦理。
說明:
一、桃園市政府近期接獲檢舉該市府所屬人員有虛偽報差、不假外出等違反差勤管理規定之情事,爰再次重申相關規範如下,請所有同仁切實辦理:
(一)請本校公務人員確實於辦公時間內刷卡上下班,上班打卡後,不得從事與職務無關之行為。
(二)倘離開辦公場所,應確實請假及辦妥業務交代,並不得虛偽報差;公差任務結束,應視路途遠近,審酌時間返回辦公。
二、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差勤管理係屬各機關學校權責,各級主管人員均應以身作則並負起督導責任,隨時掌握屬員出勤及辦公狀況,落實走動式督導機制,並就屬員加班、差假之必要性、確實性加強管制及核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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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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